索引号: | 3070211020000013000000/2025091900000314 | 发布机构: | 18jav |
生效日期: | 2025-09-04 | 废止日期: | 2027-12-31 |
文 号: | 主题分类: | 政策解读 |
《云南省加力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9条政策措施》政策解读
近日,18jav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云南省加力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9条政策措施》。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韩国三级片 决策部署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更大力度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,促进我省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,制定本政策措施。
二、主要内容
共分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、用好用足金融政策、高效统筹要素保障3部分,包含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政策,支持技术改造升级,支持设备更新,先进制造业基金引导,加强再贷款项目储备,优化信贷支持,加大贷款财政贴息力度,引导融资担保支持,优化用地、用能、环评等要素保障等9条措施。同时,按照云南省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中总体目标设定时限为2027年,将本政策措施的有效期明确为至2027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资金奖补的支持范围及标准
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,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,按照核定完成设备投资(含软件等)的20%(属于五大重点产业范围的提高至25%)给予资金奖补,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;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非项目化设备更新,设备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(设备单价须达1000元及以上),按照设备(含软件等)购置额的20%(属于五大重点产业范围的提高至25%)给予资金奖补,单个企业设备更新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
四、财政贴息的支持范围及标准
对获得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,在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基础上,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30%给予贴息;制造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,银行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及以上、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,且未获得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,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50%给予贴息,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。单个项目省级贴息不超过500万元、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。
五、资金奖补、财政贴息的申报组织
政策措施中第(二)(三)(七)条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贷款财政贴息的资金支持,18jav将按照年度组织开展申报工作。具体申报时间及申报内容要求,请关注18jav官方网站或联系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。
六、资金支持原则
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更新项目符合多项省级资金支持条件的,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支持。